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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查办石斛类案件通报
信息来源: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16 16:38:04

  一、安徽霍山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石斛酒案

  2021年12月,安徽霍山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销售无进货凭证、无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的石斛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依法给予1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安徽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要求的石斛酒案

  2022年1月,安徽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销售无生产日期、执行标准、保质期和生产厂家的预包装石斛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依法给予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罚款5千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三、霍山县某石斛有限公司发布违法石斛广告案

  2022年2月,霍山县某石斛有限公司因在其开设的拼多多网店宣传其销售的石斛产品有“滋阴清热、益胃生津”等功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依法给予罚款6千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四、霍山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过期石斛类食品案

  2022年5月,霍山某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石斛类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依法给予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罚款55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五、霍山某石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以假充真石斛案

  2022年5月,霍山某石斛科技有限公司因将铁皮石斛冒充“霍山米斛”进行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被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依法给予没收假冒产品、罚款135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审核: 郑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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