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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多部门合力保护烈士纪念设施
信息来源: 安徽日报老兵融   作者: 戚敬学 孙仲   发布时间:2023-04-18 10:59:12

  近年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推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乡镇加强全县境内的革命文物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出台《霍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多措并举,常态化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

  为摸清底数,该院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烈士纪念设施台账,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情形进行全面摸排。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进行研判,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类案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修缮和管理工作。

  2019年以来,该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共检查烈士纪念设施100多处,办理革命文物红色资源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督促相关乡镇政府开展零散烈士墓整修、烈士陵园环境整治、烈士故居管理维护工作16处,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同时,该院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纳入院日常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军民共建活动,加强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努力提高全院干警的国防意识和拥军意识,推动全县双拥工作蓬勃开展。

审核: 郑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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