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黄承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柯东升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下符桥人民法庭庭长;
张正超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免去:
陈维海同志的执行庭庭长职务;
黄承华同志的下符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柯东升同志的下符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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