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公安历史照片、实物
及相关文献资料的公告
为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县公安事业发展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进一步增强全县公安民警的荣誉感和使命感,鞭策和鼓舞全县公安民警砥砺奋进,继续为公安事业发展贡献力量。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安机关文明单位创建要求,霍山县公安局正在筹建荣誉室,特面向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相关单位和团体征集霍山县公安局老照片、老物件以及有关公安文献史料,祈望积极提供线索,热情给予支持。
一、征集对象
曾经在霍山县公安局工作过的离退休老同志;1949年成立霍山县民主政府公安局时的解放军公安队战士;与霍山县公安局有过接触的社会各界人士(原区乡公安特派员、乡人武部长、佛子岭电站保卫科、三线厂保卫处等单位保卫人员);其他与霍山县公安局有关人员。
二、征集内容
1、建国以来霍山县公安局不同时期局容面貌、实景、实物照片;
2、建国以来霍山县公安局历任局长照片(张庆禄、刘鸿吉、刘琳、张明福、鲍传发、毋青州、何云翔、方汉章、徐自毅、贺聿勇、邓延庚、李怀同、王国本、崔道富);
3、建国以来霍山县公安局民警职工及全县治安积极分子、原区乡公安特派员、乡人武部长、佛子岭电站保卫科、三线厂保卫处治安民警的工作面貌的照片、实物(1949—2009);
4、各个历史时期(含建国前)与警察服装相关的、有征集价值的警用服装、配饰、胸章、臂章、证件、警用装备等;
5、各个历史时期(含建国前)颁布的有征集价值的并与公安机关有
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文书等、与公安机关有关的书籍、杂志、个人手稿等;
6、各个历史时期(含建国前)有征集价值的涉及公安机关各警种的户籍、身份证、街牌、门牌、车牌、交警指挥棒、通讯、刑事技术、消防头盔等器材、资料等;
7、公安先进模范(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以及各个时期为公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物(含建国前)使用过的一些重要物品;
8、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与公安机关有关的物品,使用过的牌匾、停用的各种印章、各种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纪念品和宣传品等;
9、受到国务院、安徽省人民政府及公安部表彰的民警、职工,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安徽省我最喜爱“十大民警”、中国好人、安徽好人、破案能手、先进集体、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民警职工的各种奖牌、奖状、证书等。含离退休民警、职工。受表彰单位提供原件,个人提供表彰证书原件纸质复印件;
10、建国以来霍山县公安局有关人员受到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的合影照片、个人照片以及公安工作中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等(1949年—2016年)。
三、征集要求
4、对一些不在本部门或单位管理范围内,但知其去向和所在单位的老照片、老物件以及有关史料,请及时提供具体线索。
四、征集时间
2017年8月6日—12月31日。
本公告的解释权由霍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
征集联系人:姜 涛 联系电话:18860495203
舒访先 联系电话:18860495069
办公电话:0564——5233761 5233799
霍山县公安局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