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5日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霍山县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积极运用提案形式议政建言,就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
截止2017年12月23日18点,共收到提案110件。县政协提案委员会根据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初步确定立案92件,不予立案18件。对内容相近的提案并案处理17件,最终确定提案75件。
在立案的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9件,占立案数的25.3%。主要有:重点扶持成长型中小企业,营造青年创业环境,引导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推进东部果岭建设等提案。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28件,占立案数的37.3%。主要有:加强车辆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居住小区环境整治,规范物业管理,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提案。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12件,占立案数的16%。主要有:繁荣乡村文化,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关注学前教育,关爱留守儿童等提案。生态建设方面的提案16件,占立案数的21.4%。主要有: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美丽乡村,加强库区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建设东淠河生态湿地,整治城区污水排放等提案。
大会闭幕后,县政协将对提案作进一步分类整理,在规定时限内与县委、县政府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将提案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将保持与委员的密切沟通和联系,认真吸纳委员们在本次会议期间就提案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同时,县政协将通过开展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视察等活动,进一步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对未予立案的,将作为委员来信,转有关部门参阅。
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提案,将按平时提案审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