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集“七有”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政府决定,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将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党建引领扶贫工程。通过安排集体经济项目发展和扶贫工作队专项经费,推动选派帮扶干部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制定扶贫脱贫计划、组织实施扶贫项目,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020240)
二、“四好农村路”建设。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实施农村四好公路畅通工程,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和运营资金保障工作。(咨询电话:县交通运输局5023210)
三、农村危房改造。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为重点,积极推进危房改造,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咨询电话:县住建局5032244)
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解决贫困村通自来水、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对部分现有农饮工程实施改造提升。(咨询电话:县水务局5022504)
五、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合规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个人自付费用实行“351”封顶;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1年内实际慢性病有关医药费再按80%给予补偿。(咨询电话:县人社局医保中心5032653)
六、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霍山县不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之列,不享受该项政策)。(咨询电话:县教育局5022920)
七、困难人员救助工程。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给予差额补助;对农村五保对象发放生活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奖补五保机构运行维护经费。对孤儿、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政府补助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治、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残疾人证》,一至四级的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贴。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基本护理补贴;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救助对象经医疗保险补偿后住院或门诊自付费用给予补助。(咨询电话:县民政局5022586)
八、贫困残疾人康复。为贫困精神残疾人实施药费补助;为听障、脑瘫等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医疗救助。(咨询电话:县残联5028617)
九、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开展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完善法律援助服务平台,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咨询电话:县司法局5020148)
十、美丽乡村建设。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具有乡土文化气息、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丽家园。(咨询电话:县美丽乡村办5022581,县住建局5022953)。
十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和棉花等6个种植业,以及能繁母猪和奶牛等2个养殖业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农业生产抗灾减灾能力。(咨询电话:县农险办5024712)
十二、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劳动者开展技能脱贫培训;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对技工院校新招收的学生进行系统技能培养;对退出现役一年以内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掌握就业所需的初级技能或专项技能,促进退役士兵高质量、稳定就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咨询电话:霍山县就业局3912137,县民政局5022586,县农委5022559)
十三、就业扶持工程。通过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实践锻炼。(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3912181)
十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咨询电话:县人社局医保中心5032653)
十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实现大病保险即时结算。(咨询电话:县人社局医保中心5032653)
十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续保缴费,及时发放符合条件人员养老金。(咨询电话:县人社局城乡居保中心3912186)
十七、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以及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咨询电话:县卫计委5022956)
十八、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每年给予一定数额扶助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每年给予一定数额扶助金;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培训。对辖区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情况、危害因素相关信息、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职业病报告情况等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分析,开展风险评估,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依据。(咨询电话:县卫计委5022956,县安监局5038706)
十九、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低保范围的老年人,根据其困难程度和失能程度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符合条件的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并按照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各级政府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投入运营的根据实际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给予贷款贴息补助;依托社会办养老机构向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收入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给予购买服务补贴;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的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一定补助。(咨询电话:县民政局5022586)
二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程。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咨询电话:县教育局5022920)
二十一、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发放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咨询电话:县教育局5022920)
二十二、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免费提供;博物馆在保持原有开放内容前提下,提升展示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博物馆宣传教育功能。(咨询电话:县文广新局5022918)
二十三、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开展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运行维护及补充更新出版物、农村文化活动、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农村体育活动运行补贴,进一步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咨询电话:县文广新局5022918)
二十四、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实施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高防汛减灾能力。(咨询电话:县水务局5022504)
二十五、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美好乡村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咨询电话:县环保局5026942,县农委5022559)
二十六、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推动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在县乡建立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在乡镇和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咨询电话:县农委5022559,县市场监管局5031106)
二十七、棚户区改造。通过实施包括城区集中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城区危房以及全国重点镇等各类棚户改造,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咨询电话:县住建局住保办 5105721)
二十八、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推进城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按照基本型和提升型两类组织实施,改善老旧居住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咨询电话:县房管局5022156)
二十九、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项目形成的资产通过折股量化等方式实现收益,积极拓宽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渠道。(咨询电话:县财政局5022080)
三十、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通过实施电商振兴乡村工程,支持农村电商发展,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咨询电话:县商务局5022911)
三十一、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推广“智医助理”工程,全面提升基层全科医生的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家庭医生对辖区内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综合服务等,向居民提供高效便捷、连续协同的综合性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咨询电话:县卫计委5022956)
三十二、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咨询电话:县教育局5022920)
三十三、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努力打造绿色霍山美好家园。(咨询电话:县住建局5022953,县环保局502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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