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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新风
信息来源: 县文明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4 11:32:16

倡 议 书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群众:

  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顺应群众期盼的好事实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群众人情负担,培育城乡文明新风尚,县文明委发出如下倡议:

  一、婚事新办。自觉抵制高额彩礼、滥发请柬、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反对攀比炫富、豪华婚礼。节俭操办婚宴,婚宴单方不超过20桌(200人),双方合办不超过30桌(300人),每桌标准农村不超过500元,城区不超过800元。减少婚礼用车,婚礼车队不超过6辆。降低礼金标准,礼金亲属不超过300元,一般亲邻好友不超过100元,同一事项分散多次操办也不超过上述标准。

  二、丧事简办。倡导厚养薄葬,严格遵守丧葬制度,丧事办理一般不超过3天,送葬车辆不超过6辆,礼金亲属不超过300元、一般亲邻好友不超过100元。做到不在沿街、沿路等公共场所搭建灵棚、焚烧抛撒纸钱、燃放烟花炮竹、大音量播放音乐,居民聚集区晚间葬礼活动不超过10点。

  三、喜事不办或小办。提倡订婚、满月、生日、乔迁、升学、入伍、买车、开张等喜事不办或小办,不邀请亲属外人员参加,以一个电话、一条短(微)信、一束鲜花、一句问候等方式表达贺意。

  四、恶俗禁办。坚持文明节俭价值导向,抵制摒弃婚丧中的恶俗恶习,反对借婚丧之机聚众赌博、封建迷信和“闹婚”等不良不法行为。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社会各界积极响应,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移风易俗的推动者、倡导者和践行者,为加快绿色崛起、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霍山做出积极贡献。

  霍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6月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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