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18年10月31日霍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余全胜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18年10月31日霍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吴义云、黄宝荣、郑浩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程圣国、汪文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曹衍昭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万直松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彭章敏、王昌、潘明柱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李明新、汪琴、王云霞的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苏昌清的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戚淠源、王山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桑世传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汪发樵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顾纯青、朱宽林、周诒铭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霍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的决 议
(2018年10月31日霍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霍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霍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2年)的报告>》(霍政秘〔2018〕97号)。会议决定,批准《霍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2年)》。
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霍山县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
(2018年10月31日霍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霍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2018年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霍法〔2018〕12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批准霍山县2018年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为1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