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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城区居民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6 16:53:37

尊敬的广大城区居民朋友:

  为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广大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县委、县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霍山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此,我们提醒广大城区居民朋友注意以下几点:

  一、请广大城区居民朋友从我做起,自觉遵守限放规定。在我县限制燃放区域(自六潜高速霍山县出口沿高速连接线向西延伸至铜锣寨路交口,沿铜锣寨路向北延伸至淠河西路——佛通路——与儿街路——白马尖路,直至白马尖路与外环路交口,沿外环路向东延伸至105国道交口,沿105国道向南延伸至六潜高速霍山县出口),每农历年腊月二十三零时至次年正月十五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二、在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期间,要做到安全燃放,文明燃放,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到具有经营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安全操作。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燃放人或监护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城区居民朋友在自觉遵守限放规定的同时,支持和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并积极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可拨打110或现场举报),个人举报并提供证据(如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实行现金300元奖励。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霍山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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