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第1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聚会集会一律取消;
二、全县电影院、健身房、浴场、KTV、网吧等公共娱乐、游乐和运动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三、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一律取消出差活动;
四、全县招商活动一律暂停;
五、全县酒店、宾馆、餐馆不得承办宴席,城乡居民不得聚众操办红白喜事;
六、提倡“口罩文明”,未佩戴口罩人员禁止进入公共场所,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疫区返乡人员必须居家观察14天,期间一律不得外出。
霍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