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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26 16:51:00

  通 告

  (第1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聚会集会一律取消;

  二、全县电影院、健身房、浴场、KTV、网吧等公共娱乐、游乐和运动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三、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一律取消出差活动;

  四、全县招商活动一律暂停;

  五、全县酒店、宾馆、餐馆不得承办宴席,城乡居民不得聚众操办红白喜事;

  六、提倡“口罩文明”,未佩戴口罩人员禁止进入公共场所,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疫区返乡人员必须居家观察14天,期间一律不得外出。

  霍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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