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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31 14:53:33

全市参保群众:

  根据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防止交叉感染,降低疫情扩散的风险,切实保障办事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尽量减少窗口人员聚集。为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遏制疫情蔓延,针对春节假期后医保窗口将迎来办事小高峰的情况,我局呼吁广大参保群众近期尽量通过电话或网上(皖事通APP)办理医保业务,减少来窗口大厅办理。

  二、确保新型肺炎患者诊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实行临时特殊报销政策。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是否能联网结算,一律先就医后结算。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或垫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助。对因病情需要转外治疗的,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对直接在异地救治的,不需事先备案,切实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减少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三、延长医保零星报销规定时限。对2019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原则上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方便参保人员选择疫情控制后办理相关业务。允许各医疗机构可针对病人实际情况,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配药次数。

  四、方便转诊登记备案。其他疾病确需转外市外治疗的,可通过各医共体牵头医院转诊中心办理。自行转往市外就医的,可通过电话登记方式办理(工作时间):

  六安市医保中心0564-3376078/3376131

  金安区医保中心0564-5150550/3221111

  裕安区医保中心0564-3311910/3302099

  金寨县医保中心0564-7356873/7060290

  霍邱县医保中心0564-2717244/6010881

  霍山县医保中心0564-5032653/3912155

  舒城县医保中心0564-8629444/8528700

  叶集区医保中心0564-6488035/6489166

  市医保局温馨提示全市参保群众,非常时期尽量避免外出,出入公共服务场所请务必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相信,通过我们共同努力,联防联控,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0日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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