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霍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厚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前利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詹辉荣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赵前利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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