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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入选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
信息来源: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10 16:02:16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我省共14个县(市)入选,霍山县名列其中。本次创建活动主要是以示范县市创建为平台抓手,着力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整体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目的在于通过示范创建引导各地转型绿色发展,探索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政策创新和技术创新,更好发挥示范县(市)在节约集约领域的首创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良好氛围,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首批258个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在此期间将享受6项支持政策,包括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优先支持。

审核: 郑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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