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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财政全力支持医改工作
信息来源: 国家财政部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16 08:30:56

  今年以来,霍山县财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医改各项政策,切实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全面推行财政对基层卫生院定向补助政策。足额安排预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全额保障;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及更新、周转房建设经费等基本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上报政府部门统筹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经考核后拔付,全部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对基层卫生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缴入非税汇缴专户全额返还乡镇卫生院,县财政不进行统筹;医疗服务收入扣除运行成本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15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基层卫生院经费3809万元,较2014年增长2.7%,有力保障了基层医改的资金需求。

  切实加强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保障。认真执行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偿、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经费等补偿政策,2015年我县按每户籍人口5元标准安排药品零差率补助105万元,按每村1400元标准安排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18.76万元,按每村每年3600元标准安排村卫生室维护运行经费51.48万元,兑现连续10年以上退休村医补助29.88万元,继续实行对退休村医的补助政策,已制定退出村医认定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退休村医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

  巩固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一是建立健全补偿机制。从2012年11月起,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收费标准,调整门诊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等标准,实行“零差率”销售后,由此减少的收入25%部分,省财政依据确定的补偿基数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补偿。二是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预算管理制度,对县级医院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休人员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足额安排,对药品加成政策取消后的政策性亏损、采供血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补偿,将引进与培训、重点学科发展以及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紧急救治等经费,按一事一议予以补偿,县级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县财政委派总会计师已全部到岗。2015年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经费1842.18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952.18万元、药品零差率补助556万元,较2014年增长14.1%,有力地巩固和完善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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