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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乡村 防火宣传在行动
信息来源: 《皖西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05 17:30:07

  “被告人,你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0条第2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我犯的错,我认罪。”这是3月30日,在霍山县上土市镇上土市村开展的巡回审判庭中,霍山县人民法院法官与一位被审老农之间的对话。

  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一个淳朴敦厚的农民,怎么就坐在了庄严的法官面前,事情的起因还要从今年的2月7日说起。2月7日,正值农历除夕,当日13时许,家住上土市镇上土市村的村民孙某某,来到位于该村祠堂湾组“窑湾”山场,为自己的父亲和岳母上坟烧纸,因当天天干风大,再加上防火措施不当,引发了一场森林火灾,经鉴定,该起火灾烧毁了有林地面积33.9亩、荒地面积15亩,其行为触犯了法律。

  霍山县地貌特征是“七山一水一分田”,森林覆盖率高达75.93%,森林面积近200万亩,森林防火任务异常艰巨,当前正值传统的祭祀上坟和农民春耕之际,是森林火灾易发、多发的季节,全县各相关部门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安全用火,同时依法加大打击力度。为此,县法院工作人员利用移动背包式科技法庭设备,将案件开庭审理搬到了大山深处。该县法院研究室主任魏志刚介绍说:“为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发布了《禁火令》,我们今天也将法庭开到老百姓的家门口,让广大群众与法律来一次‘零距离’的接触,通过旁听身边人、身边事的案件庭审,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今年一定要做到文明祭祀,小心用火。”

  “今天看了这个庭审,我们也深受教育:以后上坟、开荒的时候真不能忽视呀!水火无情,一定要注意防火。”旁听完庭审的村民孙义生深有感触地说。张传云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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