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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坚持“六字诀”化解信访群众心头事
信息来源: 央广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0 17:06:49

  12月12日,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传来好消息,霍山县荣获2013-2016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近年来,霍山县在建设“平安霍山、法治霍山、和谐霍山”过程中,将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重点环节、加强组织领导等,不断推进全县信访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立足“全”,变排查为核查。在信访工作中,霍山县广泛搜集信息,超前研判,在全面摸排自查基础上,重点针对“四重”隐患进行核查,查受理办理情况,建立信息库,掌握化解群众矛盾的主动权。

  抓住“早”,变上访为下访。霍山县克服社会上少数人认为“上访无好人”的错误观点,热情接待有诉求的上访群众,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逐级反映问题,依法依规解决矛盾。霍山县以“抓早、抓小、抓苗头”为原则,组织人员深入到乡村、深入到已发、易发、多发信访的领域和区域,及时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突出“快”,变久拖为速决。霍山县在处理信访事项时,坚持“快调查、速处理、快结案”原则,提高办事效率,让上访群众少跑路。霍山县在接待处理群众信访事件时,实行调查处理“两要”、“两关”和“三不结”。即:事实要查细,把握好事实关;有错要必纠,把握好处理关;做到问题未查清的不结案,处理结果未与上访人见面的不结案,调查结论群众不满意的不结案。

  把握“源”,变处理为预防。霍山县超前防范基层矛盾,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为提升信访事项化解能力,霍山县坚持选准选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带头人,配备强有力的基层干部队伍,并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培训,提高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强化“责”,变被动为联动。近年来,霍山县逐级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层层明确责任,形成“党政统揽、部门履责、政法担当、各方参与”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信访网络,乡镇、村组和重点地段、区域,都设有信息员、联络员、调处员、宣传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决问题,通报工作情况,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格局;充分发挥信访信息网络的预报预警作用,排查影响社会稳定因素。推行稳定承诺制,乡村组和有关单位在承诺的期限内仍无法解决群众诉求时,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同时,霍山县在处理信访事项时,坚持变上访为下访,变来访为回访,变上告为下解,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耐心解释,果断处理。

  瞄准“热”,变焦点为亮点。霍山县结合当地实际工作,对重点行业、区域提前摸排,对城乡建设、房产开发、环境保护、企业改制等事项,进行专题专项研究,明确职责,成立专项工作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和解决矛盾和问题,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余显平)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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