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下午,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代表202人,实到代表195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执行主席孙瑞荣、朱如清、熊竞成、李燕、郑为鹏、杨传勇、李厚东、张再金、郑国跃、张曙、田绪宝、朱读香、张晓春、谈成忠、谢明、李志刚、许华清在主席台前排就坐。
县领导:李中华、李玉武、项跃文、许海东、杨春辉、王宜国、尹如江、曹君、刘明传、周贤林、朱卫东、崔兰兵、李守富、储诒权、张润之、周基潮、万直民、陈红、郭群英、彭光存、陈礼才列席会议。
应邀列席会议的还有: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几个班子领导、县人武部负责人,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乡镇人大、政府负责同志,在霍山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出席县政协会议的人员,县人大机关离退休及退出领导职务的同志,县法院、县检察院二级机构负责人。
大会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如清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瑞荣向大会作《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过去的一年,在中共霍山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广大代表,依法履职、务实创新,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推进依法治县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主要表现在: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强化监督工作。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法律法规实施和依法行政工作、民生热点工作的监督。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听取审议县“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开展执法检查1次、视察13次、调研5次,作出决议决定12项,发出审议意见书8件。二、服务大局、规范程序,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坚持对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任后表态发言等制度。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2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45名。切实加强任后监督,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各项履职活动、年终审查书面述职报告等,了解掌握被任命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履职表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他们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三、强化保障、提升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共确定1件议案、46件建议,其中4件重点建议,会后常委会及时交办,多次督查,确保了办理实效。创新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拓宽代表履职平台。全县67个规范化代表小组活动室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创办了《代表之声》专刊,全年共发刊10期,相关代表建议被省、市宣传载体采用15条。常委会注重加强代表培训,坚持常委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组织的履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等制度。四、践行宗旨、注重宣传,切实提升机关工作效率。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人大制度宣传,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机关建设,重点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党性意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转办、交办、督办来信52件,接待来访96批168人次。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认真抓好党风廉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效能、双拥、扶贫、文明创建等工作。
报告指出,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开局之年,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意义重大。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全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要求,以依法治县为主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霍山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传勇作《霍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厚东作《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