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好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好参保人利益,霍山县城乡居保中心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老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度衔接有关问题》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霍山县老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度衔接工作。
完善老农保基础数据。由于老农保时间跨度时间长,要求依据原始档案进行调查核实,切实维护参保人利益,核实正确的,保留调查核实资料,建立电子档案,完善老农保人员参保信息。对无法核实或缴费记录不一致的,进一步调查确认,予以妥善解决。
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着重宣传城乡居保的政策实惠,淡化老农保的负面影响。对参保对象、缴费记录与原始档案不符等特殊情况,做到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引导老农保参保人积极主动衔接。
明确制度衔接基础日。严格执行省人社秘[2014]312号文件精神,按政策规定,按类别,多方式处理相关问题,制度衔接基准日为2014年7月1日。(李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