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个人申请及县、乡、村三级审核,霍山县城镇无工作单位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及资金发放工作已全面完成。
发放对象为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一次性奖励的标准为1500元;终身无子女或者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一次性奖励标准为2000元。
此次全县共奖励72人,奖励资金10.95万元,已通过“一卡通”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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