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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税局:提速退税支持企业发展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17 09:52:36

  日前,县国税局在受理2户一类出口退税企业申报退税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开具了《税收收入退还书》,退税额2207889.98元,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为企业送去了“及时雨”。

  据了解,县国税局认真落实总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和《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工作规范(1.0版)》,对所辖49户生产性出口退税企业进行了分类管理评定,并按省国税局要求,从2015年4月1日起,对管理类别为一类出口企业正式申报的退(免)税,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为切实贯彻落实此项政策,霍山县局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办税流程,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了退税及时到位。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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