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4月20日,霍山县春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全部发放完毕,发放资助资金128.3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283人。
普高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审、分学期发放,资助比例为在校在籍应届学生的2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为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县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高度重视,准确把握资助对象认定条件,规范资助对象的申请、评审和公示等程序,做到精准资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各普通高中及时为受助对象办理高中资助卡,严格落实“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实行打卡发放,确保资金安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普高国家助学金发放进行全程监管和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