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正文

十村庄获省级“森林村庄”荣誉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8 09:29:21

  霍山县近年高度重视森林村庄创建工作,把创建省级森林村庄与创建优秀旅游乡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和星级农家乐结合起来,作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好乡村、发展乡村旅游、提升新农村形象、实现村级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在具体创建工作中,该县制定了创建省级森林村庄活动实施方案,全方位宣传创建意义,高起点编制创建规划,科学选择配置绿化树种,出台创建扶持政策,创新创建奖补方式,建立森林村庄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安徽省森林村庄考核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林业厅和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创建2014年度森林村庄进行考核验收并经公示,霍山县南岳村等10个行政村达到或超过安徽省森林村庄标准,被授予“安徽省森林村庄”荣誉称号,分别是衡山镇南岳村、衡山镇永康桥村、上土市镇上店村、下符桥镇沈家畈村、漫水河镇道士冲村、太平畈乡王家店村、太阳乡船仓村、黑石渡镇朱家畈村、诸佛庵镇大岭村、与儿街镇双乐河村。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