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监督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监督,县人民法院印发代表、委员花名册于各庭室,采取“三定一包”的方式,部署各庭室的年度监督联络工作任务,确保取得预期实效。
定人员,各庭室必须确定一名兼职联络员,担当代表委员与法院院长、庭长的传话员,让绝大多数代表委员有人负责沟通联络。
定任务,根据民庭、刑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庭、执行局的日常工作强度确定年度任务,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岗责,参与年度绩效考核。
定期限,各庭室合理均衡分配年度任务,确保每月都有开展联络工作,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案件审判情况。
包效果,提高干警工作责任心,让监督联络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