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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总生病 愿以资产还债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18 08:27:56

  5月15日,霍山法院在执行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公司与张某、霍山龙祥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公司老总张某身患脑中风后遗症,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把公司资产全部评估作价,用于抵偿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公司一笔代偿款408582.00元。

  公司老总张某年青时就在外打拼,对照明电器生意十分在行,2009年霍山县东西溪乡政府作为招商引资,把张某吸引到东西溪乡从事企业发展,张某在东西溪乡征用了2092平方米的土地,在上面盖了厂房,注册成立了霍山县龙祥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从事照明电器生产,公司一切都在良性轨道上发展着,2011年1月公司为了发展从霍山县某商业银行融资4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有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张某在一次出差途中突发老中风,虽经全力抢救,张某仍落了个半身不遂的后遗症,自此以后,公司生产就日渐衰落,归还此笔贷款也就遥遥无期,2012年5月担保人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公司代偿了此笔贷款本息408582.00元。这次霍山法院在清理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公司代偿户案件的执行中,就找到了公司老总张某,张某虽然行动不便,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愿把公司所有资产土地、厂房、机械全部评估作价一次性清偿完毕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公司一笔代偿款408582.00元。(董澍)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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