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通过深化林业发展改革,不断强化资源管理,大力实施人工造林,林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森林覆盖率达到了75. 93%。
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县政府颁布了《霍山县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的通告》、发放了《致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公开信》,并在重点乡镇、公路沿线竖立大型林业资源管理保护固定宣传标牌12个。县林业局多次开展法制宣讲,野生动植物保护暨森林防火进校园、进万家活动。发放霍山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画册、森林防火资料近10万份,营造了全社会关爱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出台规范文件,加大资金投入。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施行,为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2014年,出台《关于严格没收违法运输木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规定的通知》,对无证运输的野生苗木、花卉、大树、根桩等,不论数量多少县林业局一律进行实物没收,无偿移交给县园林局,两家签订了《移交管理树木的合同》,县园林局接收后,及时栽植到公园等公益场所,杜绝了变价处理,不给违法分子获利的机会。仅在2014年,县财政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就超千万元。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深化林业改革,新成立了三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一个股级机构。一是在原木竹检查站基础上组建霍山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变多家管理为一家执法,人员经费纳入财政全额供给,彻底解决了执法人员长期靠罚没款养人的局面,优化了林业行政执法环境;二是成立了霍山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可随时为林农办理权证、林地流转、资产评估等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成立了霍山县竹产业发展局,为全县竹产业健康发展搭建了服务和管理平台。四是新设了林地管理股,规范了林地征占用管理工作。
开展专项行动,严惩违法行为。2012年办理人大一号议案以来,全县相继开展了保护森林资源的“林涛一号”、“绿盾二号”、“天网行动”、“绿盾行动”等林业执法专项行动,共查处野生动植物案件178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172起;没收红豆杉、映山红、兰花等2340株,查获放归活体动物画眉鸟、龟、蛇等1560只(条);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6宗;对全县958株古树名木进行了挂牌,出版《古树名木》画册1500册,对部分古树名木实施了保护性救护措施;清理了苗木经营户480家,清理苗木200余种670万株,对符合苗木经营生产要求的,办理《苗木经营生产许可证》,对违规采挖和收购野生植物的,采取“处罚登记、封存管理、县内使用、不得外运”的政策管控措施。
完善“三防”网络,保护森林资源。严格执行限额采伐,采伐证、运输证网上办理规范有序,有效防止了乱砍滥伐案件的发生;森林防火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原县、乡两级防火体系建设的基础上,2014年又在81个重点林区村、3个国有林场各成立一支森林消防专业队,配备防火机具84个台套,防火力量再次向基层延伸;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落实生物防控措施,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均达到了规定的防治要求。(温静 符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