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县经济开发区工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一把手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落实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工委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落实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一岗双责”责任。规范开发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带头反“四风”,纠正分管部门存在的“四风“和小四风”问题。
强化企业服务意识,严禁工作人员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或在为企业服务中发生吃、卡、拿、要现象,严禁工作人员接受有利益关系人的宴请。
加强机关干部纪律、作风和效能督查。严明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纠正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通报违规违纪案件和典型。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得到“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的目标。(卢栓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