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子岭市场监管所在迎驾厂街道市场巡查时,发现黄某某的电脑经营部出售的“飞利浦”牌耳机(英文FHILIPS)外表粗糙、包装简单、价格明显偏低,涉嫌假冒产品。执法人员随即提取样品送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求证,经该公司鉴定证明该批耳机为假冒“飞利浦”产品。黄某某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销售侵犯商标专有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佛子岭监管所依法没收该批假冒耳机1263只,并对黄某的违法行为予以经济处罚。(刘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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