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霍山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正式启动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评议工作。
为更好地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霍山县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工作评议列入2015年工作要点。为确保评议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科学性,常委会考察学习评议工作开展好的部分地区,并借鉴省市人大及兄弟县区评议工作的做法,结合霍山县实际,出台了办法草案,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委常委会征求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工作评议办法共9章23条,规定了工作评议单位的范围及评议的内容、工作评议对象的确定、工作评议的参与人员、工作评议的方法步骤和结果运用。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工作评议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的规定,逐步开展工作评议工作。通过工作评议的开展,将实现“五个满意”的目标,即县委满意、县政府满意、人大满意、被评单位满意和人民群众满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吴绪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