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霍山县积极探索建立美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
加大财政奖补。根据中心村人口规模、建设规模等系数,对第一批21个省级重点示范村,每年分别安排管护资金2—3万,2014年已拨付管护资金59万元。2015年度将统筹省级管护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管护的投入,预计投入将达100万元。
设立专项基金。采取了“县乡财政拿一点、村级集体出一点、受益人口认筹一点”的方式,设立长效管理基金,基金由村民理事会负责筹集管理,接受乡镇、村和群众监督,做到按章管理、专款专用、使用合理、公开透明,为美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提供经费保障。
突出管护重点。坚持建管并重,完善美好乡村长效管理办法,确保美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坚持统筹兼顾,突出以中心村庄保洁为重点,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提升美好乡村形象。
提高资金绩效。出台了《霍山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奖补资金由乡镇财政所或“三资中心”代为管理,乡镇政府通过政府采购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购买方式确定服务机构,由购买服务实施主体(中心村)对服务提供机构负责监管,定期反馈工作开展情况,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奖补资金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