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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完善五项机制促“一事一议”常态化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03 15:26:43

  为进一步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保持工作常态化,霍山县创新工作方式,完善“五项”机制。

  完善项目公示制。村级实行项目申报公示;乡镇实行项目审核公示;县级实行网站公示,即县政府网站、县财政局网站、县民生监管平台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制。年初,县综改办向县财政评审中心申报乡镇一事一议年度绩效评价计划,由县评审中心上报县政府批复,对乡镇实行年度项目绩效评价。通过采集项目信息调查表,制定绩效评价量化指标,对一事一议项目管理绩效、资金管理绩效、公共效益绩效进行评价打分,进一步提高和规范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水平,强化了支出责任。

  完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年初,县综改办向县财政监督检查局申报乡镇上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筹资监督检查计划,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上报县政府批复,对上年度实施项目相关资金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障了资金安全。同时要求未列入县检查的乡镇组织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综改办。

  建立项目决算审计制。项目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由乡镇报告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14年全县75个项目进行了审计,经过审计,核减送审额799.88万元,节约了项目资金,规范了项目实施。

  完善项目考核奖惩制。完善考核办法,每年十二月中下旬对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年度工作考核评分,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评出优、良、差。对排序前四名的乡镇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强化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理手段,推动了全县公益事业建设健康发展。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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