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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两工程通过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验收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05 15:22:19

  8月2日,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验收专家组对我县花园路花园安置区27#-33#楼和城北小学北侧安置区9#10#楼两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通过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外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文明施工、临时用电、特种设备和内业资料等方面全面细致的检查。工程通过“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验收。

  花园路花园安置区27#-33#楼和城北小学北侧安置区9#10#楼两项工程都是我县重点工程,总体要求高,总建筑面积分别为17282.4㎡、6868㎡,建设单位为霍山县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投资额2838.26万元。工程开工以来,通过“安全创标、质量创优”的管理目标,各责任单位通过精心组织,科学管理,紧抓落实,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吕霞坤)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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