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激励林业系统职工子女努力学习,鼓励职工培养优秀学子县林业局出台了《霍山县林业局职工子女高考奖励办法》,对高考成绩优异的职工子女给予一定的奖励。
《办法》规定,获全县前十名的学生,一次性给予奖励5000元; 获全县前三十名的学生,一次性给予奖励4000元;获全县前五十名的学生,一次性给予奖励3000元。根据我县今年高考成绩排名,该我局有3名职工子女,排名在全县前50名,分别获得了4000元(2名)和3000元(1名)的奖励。(符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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