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特大洪灾给全县带来严重损失,为保证灾毁工程尽快开工建设,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县招管局立足自身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支持全县“8·9”特大洪灾灾后重建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8·9”特大洪灾发生后,县招管局立即行动,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灾后重建招标事宜,要求局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时刻准备,畅通项目受理渠道,确保灾后重建项目及时完成招标程序,尽早开工建设。
二是简化手续,特事特办。进一步简化灾毁项目委托代理手续,坚持特事特办原则,根据霍政〔2015〕31号文件,对灾后重建涉及民生和公共安全的人饮、桥梁、道路、堰坝、堤防等200万元以下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特急项目由招标人书面推荐投标人名单,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是专人负责,限时办结。针对灾后重建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对灾后重建项目,县招投标中心优先办理,并安排专人负责灾后重建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及开评标工作,并规定项目限时办结,项目受理办结不超三日。
四是主动对接,现场服务。为提高灾重乡镇灾毁项目招标办理效率,对重灾乡镇小型水毁项目集中的地区,县招管局主动对接,现场服务,派人到乡镇集中组织开标,争取灾毁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