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县教育局在文庙广场宣传教育民生工程,2015年,我县共组织实施教育民生工程2项。
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标准为:小学625元/年、初中825元/年、特教5000元/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全年按照250天计算,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春学期于3月底前、秋学期10月底前发放到位;全县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24862人,享受免除学杂费24885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4036人。全年投入资金4114.7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补助3587.8万元,县级资金526.9万元。
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2015年,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人数占在校生的15%),中职学校免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人数占在校生的20%)。全县中职学生享受助学金583人次,免学费3787人次,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助学金2730人次。全年投入资金71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补助653.2万元,县级配套56.8万元。(杜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