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市委第四巡查组进驻衡山镇开展巡查工作,对该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巡查。县委副书记项跃文主持动员会。
此次巡查组着力巡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巡查组组长陈敏作动员讲话,她指出,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巡查工作重点;三要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巡查工作。陈组长强调了市委开展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就第二轮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巡查内容、实施步骤作了具体说明和要求。
项跃文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被巡查单位要展示形象,积极配合市委巡查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市委巡查组和干部群众的监督;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整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好巡查组的意见建议,提升能力,推动各项工作。
会上,衡山镇党委负责人廖华作了2012年以来该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对如何配合巡查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巡查期间,市委巡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掌握了解被巡查单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