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安徽尊文重教、诗书传家的优良传统,展现省级文明单位的文明风采和文化气质,近日,由安徽省文明办、安徽省直机关工委、安徽省总工会三家单位联合发文,决定授予全省100家单位机关书屋为安徽省“百佳机关书屋”称号,霍山县检察院机关书屋榜上有名。这是该院今年荣获全省第二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后,在创建“学习型机关”方面获得的又一项省级殊荣。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为切入点,以创新学习机制等软件建设为基础,实现了软硬件的“双轮驱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该院又新建了图书室,为干警图书学习开辟了新的场所。为加强图书室管理,该院制定了《图书室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阅读活动,在全院营造了爱读书、善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有力促进了干警文明素质和业务素能双提升。(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