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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司法所“边调解边普法”效果好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08 09:17:05

  衡山司法所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普法宣传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把普法宣传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做到调解前讲法、调解中明法、调解过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使双方当事人和现场群众在接受矛盾化解中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不仅使参与旁听的人员受到法制教育,而且也对每个人民调解员在履行调解职能的同时,成为普法宣传的主力军。对一些不涉及当事人隐私的调解案件,让群众参与旁听,既提高了调解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也使群众在旁听的过程中学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起到了以案释法的作用,真正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俞琴)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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