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关于印发〈霍山县开展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项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霍发[2015]13号)文件的要求,县统计局党组于12月8日上午召开动员大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县委第13号文件精神,宣读了《县统计局开展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项行动实施办法》;学习了县委第49号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四章内容)。
会议指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和重大创新,是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举措,体现了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的管党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大政方针,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抓手,认真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的深刻意义,准确把握开展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项行动的目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牢牢把握时间节点,认真落实专项工作任务,精心安排,统筹推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真正取得实效,促进统计工作全面提升。(彭宗武喻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