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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限制首例“老赖”任职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09 14:53:11

  近日,霍山县市场监管局在企业登记工作中依法限制一例“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在企业任职,这是自12月1日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以来,霍山县对失信被执行人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的首例。

  12月8日,霍山县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来到县政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将该合作社拟任理事吴某录入时,系统预警显示:吴某因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债务,未履行霍山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偿债义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市场监管局窗口工作人员依法限制其办理理事备案登记业务,并向该合作社出具了申请人告知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等部门签署的《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向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和实施信用惩戒的措施,“老赖”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目前,工商总局已经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专线网络的连通,归集了170多万名“老赖”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每日更新。“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工商总局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确保既不漏过一个“老赖”,又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更多部门,继续加大对各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王方奎 刘妍)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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