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衡山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工作中,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对审前调查对象的家庭背景了解到位。为全面摸清审前调查对象的家庭情况我所干警在开展调查过程中,清楚地了解该被评估对象的家庭成员姓名、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业、经济状况、家庭成员与评估对象相处融洽程度、家庭对被评估对象有无重大影响的事情发生及未成年被评估对象对家人的态度等情况。
二是对审前调查对象的个人情况了解到位。为客观定位审前调查对象,在开展社区矫正判前调查评估工作过程中,我所干警细心做到清楚了解被评估对象的生理、心理及社会交往等各方面情况。
三是对审前调查对象有无劣迹或处分了解到位。通过到公安派出所的了解,我所干警做到清楚地了解被评估对象是否存在受过处理记录。
四是对审前调查对象犯罪前后的表现了解到位。通过走访该被评估对象所在村委会干部和村民及其家庭成员,被评估对象与周围人群的交往相处情况,是否有打架斗殴、吸烟酗酒等不良情况。
五是对审前调查对象的监管条件了解到位。在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判前调查评估工作中,我所干警做到了解被评估对象的家庭成员对犯罪危害性的认识,配合社区矫正的态度,是否愿意签订承担监管责任的书面保证书,被评估对象是否服从家庭监管人的监管,被评估对象的生活状况,相关村组干部对评估对象的矫正态度。通过走访调查,收集全面、详细材料,切实为审判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