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省食药监局的部署,我县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将原来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将有效地解决兼具餐饮服务、食品流通等混合业态的许多问题。此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从原先的3年延长到5年,其内容也有较大变化:将“食品流通”修改为“食品销售”,明确了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它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增加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二维码等信息。
据了解, 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的过渡期。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继续有效。过渡期间,按照原有的许可管理程序和条件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的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到期后食品经营者申请换领《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式启动后,我县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证书的发放、变更、延续、补办、注销、以及食药监部门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监督检查等,将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规定执行。(王方奎 刘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