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霍山县检察院以“案件办理有品质、诉讼监督有实效、规范执法有保障、社会治理有作为”为目标,致力打造“品质公诉”。先后荣获安徽省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号标兵、妇女维权岗等省级荣誉称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入选第五届“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1人入选全省“十佳公诉人”。今年4月,该院公诉科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创新“三种机制”,案件办理有品质。疑难案件“会诊”机制。成立疑难案件研讨小组,帮助公诉人全面准确判断案情。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咨询机制,解决基层院理论研究高层次法律人才短缺的短板。案件交叉审查机制。对争议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公诉案件实行交叉审查,避免承办人在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认识上不同导致案件处理的不统一。精品案件评选机制。以精品团队创精品案件为目标,着力营造争创精品案件的浓厚氛围。
坚持“三个加强”,规范执法有保障。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业务工作水平。推出以老带新的“1+1”办案小组模式,力促年轻公诉干警快速成长;开设“业务双堂”。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公诉科“微课堂”,全院每月一期“月末讲堂”,以授课倒逼业务水平提升;推行“大公诉”办案机制,打破部门界限,成立大公诉团队,培养公诉人梯队。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实行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制度,个人自评—承办人互评—部门负责人复核“三步走”,常态化查纠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成立跟庭评议小组,自侦案件100%进行跟庭考核评议;建立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广泛听取对公诉环节司法不规范的意见和改进建议。加强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办理不起诉案件,从法、理、情等方面进行充分说理,同步化解社会矛盾;重大、疑难复杂、有较大争议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此外,细化量刑建议书,并将量刑辩论引入庭审辩论,满足被告人的知情权。
把握“两个重点”,诉讼监督有实效。抗诉案件把握准,审判监督有实招。针对抗源、抗点匮乏的问题,注重在对某类案件个案意义的提升影响上找准抗点,以适应审判程序规范后从程序规范到实质规范的转变。该院连续5年每年都有抗诉案件,抗诉准确率100%。构建新型诉侦关系,侦查监督有成效。加大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另案处理案件的监督,2015年,在审查从某等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一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姜某等另外3人涉嫌共同犯罪,遂监督公安机关将姜某等人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彰显了司法公正。此案涉案数额近4000万元,目前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围绕“一个中心”,社会治理有作为。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个中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社会治理中主动作为。一是勇于担当服务民生。如该院在办理吴某交通肇事一案件,在追诉所在公交公司负责人陈某后,专题调研全县公共交通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经该县主要领导批阅,促成全县交通联席会在该院召开,进一步规范整顿了交通运输市场。二是创新开展普法工作。成立普法宣讲团,深入全县16个乡镇中小学开展法律讲座27场,受教育学生达14000余人。今年又启动“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受到师生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三是争当“快乐检察”主力。常态化开展扶贫济困、慰问孤寡老人、关爱留守儿童、保护环境等志愿活动,积极参与“春蕾计划”,该院干警共出资5.5万元,资助80余名贫困女童完成学业,为山区小学争取30万元资金建设运动场地。(李厚东杨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