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正文

插话一句引纠纷 民警调解促和谐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7 15:08:11

  1月5日,在佛子岭派出所调解室,经民警2个多小时的调解,打架当事人王某和刘某互相承诺以后互不侵犯人身和财产权利,双方握手言和。

  2015年12月8日21时,“打人了,打人了”,急促的叫喊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头部正在流血的刘某在路人搀扶下来到佛子岭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见状,迅速驾车将刘某送至佛子岭中心医院包扎治疗。

  经询问了解得知,当日晚6时左右,刘某散步至佛子岭街道一玉石店铺观赏玉石,正巧店内王某正在评论鉴赏玉石,当讨论玉石价格时,刘某插了一句话,使王某很不满,大为恼火,便与刘某争吵理论,后来发展到撕扯打斗,刘某头部受伤,王某手部骨折。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和询问后,鉴于当事双方伤势轻微,且态度较好,民警决定进行调解处理。

  双方伤势痊愈后,民警秉着以和为贵的原则将双方通知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分别对双方做思想工作,稳定双方情绪,在双方冷静的情况下,再将双方约谈。经调解疏导,双方达成协议,医药费自付,互不追究责任。(吴怀栋 李联洲)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