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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围绕“四个完善”从严立规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12 16:25:37

  在深入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项行动中,县城管局党组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联系工作需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不断完善城管局内部规章制度,修订和新建制度18项,从严细化量化“城管规矩”。

  完善廉政制度。修改制定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党员干部职工廉洁勤政守则》、《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二级机构负责人纳入述职述廉对象,健全党风廉政“一级抓一级”工作机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做到常提醒、常敲警钟,让咬耳扯袖成为工作常态;严肃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评和责任追究,营造不敢腐、不能腐的工作氛围;建立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完善议事规则。制定城管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党组主要领导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修订《党组学习制度》等3项制度,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的理论素养、科学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

  完善财务监管。修订县城管局《公务接待(工作餐)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制度》,新建《办公用品领取管理和使用制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办公用品的申报、使用、报销流程,强化内务管理,厉行勤俭节约。

  完善监督机制。修订城管局《效能考核办法》和《月度考核细则》,按照“日督查、周通报、月考评、年总评”的思路,采用百分制考核的方法,每月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履行职责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评,严格兑现奖惩,将落实“八项规定”、“四风”和“小四风”问题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李晓旭)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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