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2016年全县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宣教工作,督促全县客运企业有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霍山县交管大队与县运输局联合,分别于24日晚六时许、25日上午九时、25日晚7时,深入辖区顺民公交公司、恒安运输有限公司、新宇汽运集团,全面开展2016年春运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活动中,企业负责人宣读了《2016年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随后,结合近期我县交通安全形势和辖区实际,围绕“10.0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2015年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客运企业及驾驶人春运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二是突出重点,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5时禁行制度,保障客运安全。三是牢记教训,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告诫在座驾驶员要牢记“10.0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自觉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遵章守纪、安全行驶、文明驾车、平安出行。
每场活动中,公司分别与各个班线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要求全体客车车主及驾驶员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陈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