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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28 15:15:49

  为贯彻落实省、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霍山县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霍山县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强化应对,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2015年12月6日、2016年1月27日两次召开全县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要求压实责任,明晰处置原则,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将工作落细落小,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力以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此外,2016年1月17日,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联合接访和应急处置工作事宜。1月23日,县委常委会听取近期信访维稳工作的汇报。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组,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主管部门、衡山镇、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清欠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政府统一领导,人社部门协调,各乡镇、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各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总包单位兜底”的格局,开展清欠工作。对各主管单位、各乡镇清欠农民工工资负责人、经办人、联系电话、办公地点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县联合接访中心、县人社局等人流密集地张贴。

  开展联合接访,做好应急处置。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和应急处置工作,我县成立县政府联合接访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应急处置工作组。联合接访办公室具体负责接访转办和交办公室。由县信访局牵头,从住建、交通、水务、人社、经信、公安、司法等部门抽调进驻办公,于2016年1月10日正式运行。

  强化执法监管,落实保障措施。县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室〔2015〕100号),要求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排查工作,强化执法监管,对不讲信用恶意拖欠工资的施工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对为达到个人目的而纠集上访、煽动闹事的,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追究责任。县人社、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确保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对于拖欠农民工案件案件,县人社部门劳动仲裁1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件。

  加大宣传力度,维护合法权益。要求各宣传部门、各主管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介、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对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他们采取正确的手段和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非法方式和过激手段堵塞交通要道、围堵政府机关和重要办公场所,努力营造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合法用工、农民工文明维权的良好氛围。(卢韦刚)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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