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县住房保障办公室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县住保办对负责的淠河新区39#---43#公租房、花园南路35#、36#公租房以及城北小学1#、2#公租房等项目开展专项排查,通过吸纳农民工建议、与施工企业对接和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相关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还没有按期足额支付到位的企业,要求尽快列出支付花民册,包括被支付人姓名、支付金额、支付期限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报县住保办备案。
在支付过程中,县住保办首先核实内容,然后拨付农民工工资款项;拨付后再次核实施工企业是否支付到位,若施工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县住保办将不予结算按合同规定除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项。
截止目前,我县公租房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基本结束,共支付金额160多万元,涉及农民工100余人。整个支付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