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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公租房租赁管理“双清”工作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9 15:24:54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租房租赁管理,有效保障承租户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根据县住建局和省审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从1月中旬起,集中开展了城区公租房租赁管理“双清”(清欠房租、清退房屋)工作。

  开展调查核实。通过与县直相关部门、所属社区对接,与当事人联系,了解欠租的原因,掌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承租户的具体情况。

  下达通知书。根据调查核实情况,除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三无老人”外,对18户欠租户下达了房租催缴通知书,对11户经核实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户下达了退房通知书;通知书送达时,县住保办会同社区就公租房租赁管理相关政策作了讲解,要求当事人限期缴纳或退出。

  约谈当事人。对于逾期没有按时缴纳房租和没有按时退房的当事人,立即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高度重视,及时立案,并组织召开了由住保办、社区及当事人参加的约谈会,约谈会上,县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从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应尽义务等角度,依法进行了诉前调解。与会的当事人当即表示服从调解,自觉履行义务,尽快补缴或退房到位。

  截至目前,城区公租房欠租户已有14户缴纳到位,7户经核实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户已退出,“双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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