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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发放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1 16:13:01

  我县2016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于3月10启动,5月底完成审核,6月上旬进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计划于6月下旬全部完成任务。

  与往年相比,我县2016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有两点不同:一是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将往年分开进行的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变为今年同步进行,经审核符合实物配租的家庭若未摇到房号的,可以享受本次租赁补贴,以方便保障对象;二是扩大保障范围。将申请家庭收入标准由去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当年低保标准的3倍(即1230元),调整为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700元(低于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

  2016年,我县公租房实物配租的房源为2014年政府投资建设的花园南路公租房35#、36#楼,共128套;租赁补贴发放任务为2016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档补贴。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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