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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渣土管理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31 16:07:30

  为强力推进文明创建,加快美丽霍山全景霍山建设,改善城区路面环境,县城管局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渣土管理。

  严格渣土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个人需要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首先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由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勘验内容包括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施工现场防污、防尘措施等,对于符合条件的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给予办理《渣土准运证》。混凝土搅拌站、砂石企业及砂石用料单位在车辆上路运输前三天,须把运输车辆车号、运输路线、时间、数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县城管局渣土、砂石管理部门审批备案,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未经备案批准不得上路运输。

  规范渣土施工现场。对城区各工地工程名称、开发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他们工程进度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入册,在日常巡查中落实动态跟踪监管机制。要求所有工地建设施工围挡、对施工区域道路全面硬化、在出入口设置洗车槽或冲洗池,严防带泥上路和扬尘污染。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必须封闭运输,装载渣土、砂石等货物不能超过车厢挡板,严禁超载超限,严禁抛撒滴漏污染路面。

  加强运输途中监管。要求所有的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输,《准运证》随车携带,方便检查。要做到渣土封闭运输,严禁超速、超载不作覆盖运输。在运输期间工地要配备保洁员,及时解决运输过程中偶发的抛、洒、滴、漏问题。

  强化执法。县城管局渣土办公室在县规划区内以各个在渣土工地为主,兼顾各建筑工地的巡查,对重点区域和路段实行定人值守,不间断执勤和巡查,不定时检查渣土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运输,是否存在未覆盖等现象。针对部分渣土车利用时间差躲避执法检查现象,中队采取错时管理的办法,做到提前上班、延迟下班、夜间守候,在城区干道全面巡查,取得一定的成效。遇到群众投诉渣土抛洒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处理,保障道路整洁并及时反馈。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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